为进一步探讨唐代建筑形制以及墓葬的分期提供了新的资料。”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介绍。经过考古发掘清理,发现该墓葬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组成。同时墓门和甬道被破坏,墓门形制不清楚。
从甬道残存看,平面呈长方形,两壁青砖平砌。墓室顶部遭早期破坏,平面呈圆形,穹庐顶。墓室底部直径3.7米、残高2.1米。尸床沿墓室北半部砌筑,尸床的南沿砖平砌。室壁表面绘以彩画,脱落严重。墓室周壁有6组方形柱础,柱础上立有四方抹角倚柱,阑额嵌于两柱之间。
墓室南壁墓门的东侧砖砌有一把仿木结构的靠椅,突出于墙面2-10厘米。墓室北壁正中设有一仿木结构的仿木门,为方形对开式。仿木门两侧各砌一组对称的形制相同的横纵交错的方格窗,窗下部与仿木结构的隔板相接。墓室地面上垒砌尸床,尸床平面为“凹”字形。尸床北部中央放置一堆凌乱的人骨,整齐地摆放有铜钱和塔式陶罐两套等。甬道处有一方石质墓志,墓志中记载了墓主人的籍贯、身份及下葬年代内容。墓主人下葬的年代为唐代咸通九年(公元8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