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为古建筑认领立法:认领古建不得私营

     山西省文物局21日对外通报称,作为古建筑遗存最多的省份,山西省将于2015年出台中国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该立法的出台将拯救大量濒临消亡的历史古建。对于社会力量“认领”后古建筑的用途,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许高哲表示,修缮好的古建筑只得用于公益性的活动。

 

  山西是中国的文物大省,全省现存古建筑28027处,元以前古建筑占全国现存的80%,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一直稳居中国第一。据了解,《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山西地方立法五年规划,预计2015年将出台中国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

 

  该《条例》拟通过减免税收和开发利用等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解决国保、省保单位古建筑外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利用问题。“认领”期间,古建筑的产权不变,认领者也不能随意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而且所有的维修工作,必须取得文物部门认可,由具有古建修缮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维修工程。

 

  许高哲表示,那些社会力量修缮好的古建筑,一般来说要作为公益性的单位,比如说可以开办成图书馆,可以开办成村民的文化活动室,可以办成村史教育馆,也可以开展农村的旅游,不得作为私人会所等经营活动。

 

  近年来,虽然国家和山西投入近20亿元人民币对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古建筑进行修缮保护,但由于数量众多,仍捉襟见肘,得到修缮保护的古建筑仅占总量的0.5%,而73%以上的古建筑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险情。加之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国保和省保单位,大量极具价值的市保、县保古建仍因缺乏修缮而破败不堪。

 

  山东籍民间古建筑爱好者唐大华两年来15次来到山西寻访古建筑,实地考察古建筑400余处,亲眼目睹面临失修的古建就有200多处。唐大华表示,在他实地探访的古建中大部分是市保以上文物等级较高的古建筑,令他不免对乡村古建情况产生担忧。

 

  在2012年底举行的第五次中国文物保护工程会上,山西省文物局发布了一串惊人的数字,“若把山西省所有亟需修缮的古建筑维修一遍需140年。”而这项“古建筑认领”法规的出台,无疑是拯救古建筑漫漫长路上的一条新路子。“这个立法表明了山西地方政府向社会开放的态度,正视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立法的意义在于铲平了官民合作抢救古建筑的障碍。”唐大华说。

 

  据许高哲介绍,目前,仅政府的投资很有限,所以说我们得想方设法地吸引社会更多的资金来进入文物保护领域,鉴于我们山西非常特殊的情况,才开始立法。2010年,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就开始企业家“认领”古建筑试点,并出台了《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规定认领者在古建筑产权不变、不得对古建筑进行转让和抵押、不作为企业资产的前提下,负责古建筑的维修保护费用。办法在曲沃实行3年来,多处古建筑被社会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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